刘常建,男,1971年出生于重庆市渝北区。现为北京盈科(成都)律师事务所主办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四川省成都市律师协会会员。主攻方向为刑事法律制度及公司企业法律风险管理的理论研究与实务操作,多年来专职从事刑事辩护、公司法律风险管理等诉讼或非诉讼法律事务。在刑事辩护及公司企业法律风险管理领域积累了丰富的实务经验和广泛的人脉资源! 刘常建律师在多年的执业生涯中,成功的办理了下列大案、要案,并取得了很好的辩护效果: 一、吴某贩卖5.6kg冰毒案,一审被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我们接受吴某亲属的委托代理二审...... [详细资料]